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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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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各地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统筹调配,指导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
四、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各地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统筹调配,指导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接种门诊排班值守,提前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有效途径向群众公示接种门诊时间、疫苗种类和数量等信息,加强与疾控部门、上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疫苗接种需求计划和医疗保障准备。对于有接种需求的外地返乡人员,要准确核验接种疫苗的种类、剂次等信息,接种后要及时准确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鼓励基层机构通过分时段预约方式开展疫苗接种,避免机构内部人员聚集。各基层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等要求,规范开展接种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准备。
五、统筹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各地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要统筹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应急救治转诊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协助有应急救治需求的群众快速转诊,及时回应群众就医需求。
六、关心关爱基层医务人员
各地要严格落实我委会同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1〕23号)要求,2021年,统筹用于城乡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5~10元,承担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尚未落实到位的,各地要督促落实到位。要切实落实相关补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合理安排人员轮休,把关心关爱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层医务人员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七、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政策和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居民防护意识、中高风险旅(居)史主动报告意识和发热后正规就诊意识,配合村委会做好对返乡人员的摸排、健康监测和防护指导等工作。要有效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指导在城乡社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中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查督导,对发现的漏洞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对基层开展疫情防控进行指导,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监测预警作用,筑牢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月26日
文章来源:《特别健康》 网址: http://www.tbjkbjb.cn/zonghexinwen/2022/0127/2621.html